整治论文学术不端应加大公开惩罚力度


(相关资料图)

根据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的报告,中国发表的SCI论文数量已经居于世界第二位。而另一方面,中国SCI论文撤稿数量也居高不下。据统计,2020年1月至7月30日,世界各国撤稿论文总计1143篇,其中,中国388篇,高达34%。

撤稿观察网站标注的撤稿原因多达82种,排在前6位的分别是“出版机构调查”“同行评审虚假”“文章重复”“抄袭”“数据错误”和“图片重复”。近3年中国SCI论文共有1397篇被撤稿,其中约六成属因剽窃和错误所致的撤稿。此外,另有8%和6%的被撤稿件分别因伪造同行评议和作者署名问题所致。

上述4个原因中,“错误”或许是客观问题,“作者署名问题”不太容易辨别,但“剽窃”和“伪造同行评议”都属主观性质,是故意为之、专门作为,都是很恶劣的行为,两者相加,占到撤稿原因的将近一半。

SCI论文成为学术评价、职称评定、绩效考核、人才评价、学科评估的核心指标,也成了少数科研人员敢于铤而走险的动力。针对该问题,各个层面都已有所行动,今年2月,教育部、科技部印发《范高等学校SCI论文相关指标使用 树立正确评价导向的若干意见》,要求扭转当前科研评价中存在的SCI论文相关指标片面、过度、扭曲使用等现象,规范各类评价工作中SCI论文相关指标的使用。同月,科技部会同财政部研究制订并印发了《除科技评价中“唯论文”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(试行)》,矫正在科技评价中过度看重论文数量多少、影响因子高低,忽视标志性成果的质量、贡献和影响等“唯论文”的不良导向。

这当然不是说论文不重要,它依然非常重要,论文是国际学术界的“硬通货”,可以直观表明科研人员的研究能力和研究水平,也体现了一个国家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。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讲,如此大量的撤稿,是对我国国家科研声誉的损害。

为什么会出现这些论文学术不端行为?以现有的机制来看,对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,并不是没有惩罚措施,不管是科研院所还是各个高校,都有相应的办法和规定。问题在于,这种惩罚在绝大多数时候都是内部处理、非公开的,个别经发酵成为网络舆情事件或者被外部公开举报后,才不得不公开。当惩罚被置于各单位秘密、连学术共同体都不能获知的情境下,惩罚机制的实际效用和威慑功能自然也大打折扣。

在这个意义上讲,公开惩罚才能成为杀手锏。通过公开,能够有效接受社会监督,更重要的是,可以让学术共同体成员都能知晓,大幅度增加其失信成本。以理性主义的正常逻辑推断,凡铤而走险者,必然认真评估过冒险行为的成果收益与受罚成本,成果收益越大,受罚成本越小,自然越是敢于冒险。

公开并不只一种形式,也可以建立科研院所和各个高校之间的惩罚信息共享机制。可以借鉴最高检、教育部和公安部最近联合发布的立教职工入职查询制度的做法,建立一套惩罚信息公共机制,让有学术污点者不至于换个地方一洗就白,或者不了了之。毕竟,如此大规模的撤稿,对整个国家的学术发展而言,有百害而无一利,既然如此,就该当断则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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